能源局就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回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 2014-09-05 信息来源: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号文件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出台,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能源局有关方面负责人。

  一、请介绍一下《规划》的编制背景及功能定位。

  答: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能源快速发展,供应能力显著提高,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位居世界第一,煤炭产量占到世界的45%,石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天然气产量稳步提高,电力装机规模居世界第二,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快速发展,能源科技装备水平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成效明显,境外能源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国内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尽管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从国际看,能源资源竞争博弈日趋激烈,能源市场波动风险加大,能源供应和消费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内看,资源、环保、安全约束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体制机制改革亟待深化。为科学指导十二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制了《规划》。

  《规划》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国十二五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能源专项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引导和规范市场的重要依据。《规划》突出战略导向性、宏观指导性和综合协调性,主要阐明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明确主要发展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衔接煤电油气和新能源等各类能源的生产能力建设和供需平衡,引导全社会合理用能。在《规划》编制的同时,还同步编制了电力、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能源科技等17个专项规划以及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具体明确分行业、分领域的发展任务。这些规划绝大部分已经发布。

  二、请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主要过程。

  答: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划》,是依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二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指示和提出要求。规划编制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15项重大问题研究,多次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两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中央能源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并对《规划》进行了专家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又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前发布的《规划》。可以说,《规划》的编制过程,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

  三、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答:十二五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着力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升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明确的指导思想,贯彻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落实了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确立了产业发展目标,明确了工作着力点。

  《规划》提出要坚持八个基本原则,即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改善民生。

  《规划》在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的基础上,从控制总量、提高能效、调整结构、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等方面提出了十二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为40亿吨标准煤,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国内一次能源生产能力36.6亿吨标准煤;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蒙东、西南、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行业管理全面加强。

  四、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高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并从勘探开发、加工转化、供应方式变革、储运设施建设、民生改善、消费总量控制、体制机制改革、科技装备提升、国际合作等九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集约高效开发煤炭和油气资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三是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四是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五是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用能管理,全面推进节能提效;七是推进电力、煤炭、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八是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九是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扩大能源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维护能源安全。

  五、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规划》从财税金融政策、能源投资管理、行业管理、国际合作统筹协调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财政政策引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支持,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的税收调节,拓宽能源领域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二是推进能源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能源领域投融资准入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鼓励民间、境外资本参与能源领域投资。三是强化能源行业管理,加强能源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行业标准和统计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国际间对话交流与合作,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对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

  六、如何推动《规划》的实施?

  答:为推动《规划》贯彻和落实,《规划》明确了实施要求。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对约束性的指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逐项分解落实,纳入综合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中。二是做好衔接工作。各部门编制的能源相关专项规划、各地方编制的能源规划,以及大型能源企业集团编制的发展规划要与其衔接,落实《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三是加强监测评估。我们将完善《规划》监督执行制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掌握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度,适时开展中期评估,提出完善和调整建议。

  七、请介绍一下十二五能源投资估算情况。

  答: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全国能源领域总投资预计将达到13.5万亿元。其中,能源生产能力建设方面8.5万亿元,能源储运设施建设及民生保障工程方面5万亿元。能源领域投资的绝大部分由投资主体通过市场方式筹集,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能源科技自主创新等领域给予必要支持。

  八、《规划》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何考虑?有何具体举措?

  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严格用能管理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的具体行动。为此,《规划》提出了四项举措:一是制定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分别控制在40亿吨标煤和6.15万亿千瓦时左右,统筹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将该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列入各地综合评价考核体系;二是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布局,促进产业梯级有序转移;三是完善政策和标准,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重点领域用能管理,形成保障基本、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制度环境;四是强化用能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调节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倡导合理用能方式和消费模式。

  九、十二五期间,《规划》对推动能源体制改革有何考虑?

  答:改革是推动能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我国能源发展确实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为此,《规划》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具体讲:一是推进电力、煤炭和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在电力交易运行机制、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上网、煤炭流通体制、石油进出口管理及油气输配管网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电和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三是针对现阶段影响能源发展的突出矛盾,在成熟市场尚未建立起来之前,要改进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完善电力、天然气等终端销售价格结构,推进结构化、差别化能源价格政策。

  信息来源: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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