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06 信息来源: 杨松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9年5月31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主持召开了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建设管理单位委托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21年11月5日在北京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本项目严格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合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材料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北京市

公示内容: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时间:信息公示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白建民

联系电话:0313-8693148

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张家口蔚县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设施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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