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16】28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廊坊华鑫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廊坊龙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 建设单位: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联系人:杨占林 联系电话:0316-2062397